一、申报时间:2014年4月11日前(4月5-7日清明除外)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报条件: 按照川学位办【2006】54号文件要求执行。
2012年4月~迄今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(申请条件见附件一)。
三、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(一人一袋):
1、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)。
2、大学英语三级CET 或 公共英语PETS笔试 考试合格证书原件。
3、《上报学士学位责任书》打印手写。
四、 递交地点:杭州保俶北路93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子楼115室; 联系电话:0571-88847120。
附件一: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
附件二:《上报学士学位责任书》